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拟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个别信息出现错误,具体更正如下:
在前述公告中涉及到公司拟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名称“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正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关于拟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更正后)》,《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更正后)》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