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9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地点:上海;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出售山东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蓝海)及其实际控制人张春良签订的回购协议,以人民币642.58万元将公司所持有的山东蓝海所有股份(90万股)进行回购。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山东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展公告》(临2020-002)。
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财务性投资股权的议案》,全权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转让等8家公司的股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临2019-013、临2019-27)。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关于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估值人民币6.5亿元出让部分股权,以人民币6500万元向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出让其10%股权;以人民币1982.5万元向上海澍临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协议出让其3.05%股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告》(临2020-00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第四十三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第四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出售山东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关于出售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筹备工作及具体召开时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股东大会通知将在确定具体时间后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