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6日发出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相关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转让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法人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联营企业太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2.50%的全部股权,并授权太证非凡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转让联营企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75)。
关联董事杨智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