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得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迈得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1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75.9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35.1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41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 |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 28,500.58 | 28,500.58 | 24,412.65 | 4,087.93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5,413.89 | 5,413.89 | 3,212.08 | 2,201.81 |
合计 | 33,914.47 | 33,914.47 | 27,624.73 | 6,289.74 |
注:第一年指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日至其后第12个月的期间,以后年份以此类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
1 |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 28,500.58 | 2.50 |
合计 | - | 28,500.58 | 2.50 |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35.15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
1 |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 1,358.49 | 150.94 |
2 | 律师费用 | 451.28 | 45.28 |
3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80.25 | 38.93 |
合计 | - | 1,890.02 | 235.15 |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51,509.4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51,509.45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25,000.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2,351,509.45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认为:迈得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迈得医疗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 李晓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