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持续督导
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系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正川股份持续督导工作小组于2019年12月对正川股份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现将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正川股份持续督导工作小组于2019年12月9日向正川股份提交《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时间、人员安排、工作重点等事项;2019年12月17日-12月20日,保荐代表人和项目人员按照《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开展现场检查工作。通过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实地走访、查阅信息披露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基本情况,并制作相关工作底稿。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章制度及内审部门工作记录,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核实,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信息披露情况正常,除“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外,不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表、查阅资金往来的原始会计凭证;了解正川股份目前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设置及运作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具有独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正川股份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查阅正川股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2019年度1-11月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现场了解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与信息披露不符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无关联交易事项。本保荐机构认为:正川股份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正川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事项
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正川股份2019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六)经营状况
2019年1-9月,正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8,618.9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6.8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9.18%。保荐机构通过与正川股份高管访谈、查阅2019年以来正川股份重大销
售合同等方式对正川股份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核实。
(七)本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情况及重庆证监局对正川股份的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已提请正川股份整改以下事项:
正川股份存在随意变更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及未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问题;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及费用报销不规范、财务入账不及时的问题。正川股份应当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不得随意变更;且应当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正川股份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规范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做到规范核算、准确列报;做好收入确认工作,确保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况;进一步加强费用报销及财务入账管理,确保费用报销有真实原始凭证且有完整的审批记录;对已经处理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正川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持续督导期内,除“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外,正川股份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正川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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