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19-008)。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的管理关系及资产无偿划转至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快速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获中国证监会受理。2019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临2019-014号公告)。鉴于反馈意见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资料需要进一步完善,经交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同意延期至2019
年10月8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书面回复(详见临2019-015号公告)。2019年9月29日,交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申请文件的申请》(黑交投呈[2019]86号)(详见临2019-020号公告)。2019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交投集团来函及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903号)(详见临2019-022号公告)。目前,交投集团已经取得反馈意见回复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申请。近日,公司收到交投集团来函及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91903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投集团本次豁免要约收购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