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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19年1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11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1.1.1 为了提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有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

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义务,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对其作出处罚的机制。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机构或人员。

1.3 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原则

1.3.1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1.3.2 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1.3.3 职权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1.3.4 追究责任与教育改进工作相结合。

1.4 主要应对的风险及合规管理要求

为防止公司发生潜在信息披露合规风险,本办法意在建立公司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体系,针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履行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要求。2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形

2.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3 违反《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4 未按照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

成不良影响的。

2.5 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6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3 对责任人从重处理情形

3.1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的发生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3.2 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3.3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3.4 打击、报复、陷害责任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5 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3.6 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的。4 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

4.1 责任人已经有效阻止或减轻不良后果发生的。

4.2 责任人已经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4.3 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4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情形的。5 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形式

5.1 适用于内部相关责任人员

5.1.1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5.1.2 通报批评。

5.1.3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5.1.4

要求赔偿损失。

5.1.5

解除劳动合同。

5.1.6

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 适用于外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5.2.1 以书面方式提出质询,要求其书面解释、道歉或追究其内部人员责任。

5.2.2 依照委聘合同提出索赔。

5.2.3 解除或向股东大会建议解除委聘合同。

5.2.4 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3 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

5.3.1

以书面方式致函通报。

5.3.2

提议更换涉及差错的股东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3.3

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4 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及处罚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在对责任人作出

处理前,董事会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根据管理权限,由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理。6 附则

6.1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

任追究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6.2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3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6.4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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