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总经理钱海帆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陆克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同意钱海帆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意陆克从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均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生效。钱海帆先生、陆克从先生均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钱海帆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钱海帆先生、陆克从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钱海帆先生、陆克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聘任王强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王强民先生简历王强民先生,49岁,硕士,高级经济师。王先生自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梅山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梅盛公司董事长,梅山公司总经理,梅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任梅钢(梅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截至目前,王先生还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