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客观性、独立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杜 杰
黄 辉
柴艺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