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12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拟自2019年11月7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01%)。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本次减持数量与减持时间均已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01%,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减持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喻丽丽 曾万辉 | 大宗交易 | 2019年12月13日 | 60.64 | 480,000 | 0.1593% |
集中竞价 | 2019年12月10日 | 70.614 | 80,000 | 0.0266% | |
2019年12月16日 | 68.913 | 170,900 | 0.0567% | ||
2019年12月19日 | 65.977 | 132,100 | 0.0438% | ||
2019年12月20日 | 63.76 | 103,300 | 0.0343% | ||
2019年12月23日 | 58.594 | 50,000 | 0.0166% | ||
2019年12月24日 | 57.244 | 69,600 | 0.0231% | ||
2019年12月25日 | 60.093 | 54,400 | 0.0181% | ||
2019年12月26日 | 60.7 | 175,600 | 0.0583% | ||
2019年12月27日 | 59.839 | 10,000 | 0.0033% |
合计 | - | - | - | 1,325,900 | 0.4401%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喻丽丽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265,900 | 33.9446% | 100,950,000 | 33.50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168,400 | 7.0263% | 19,852,500 | 6.58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097,500 | 26.9183% | 81,097,500 | 26.9183% |
曾万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16,434,000 | 5.4549% | 16,424,000 | 5.451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1,000 | 0.9131% | 2,741,000 | 0.909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683,000 | 4.5417% | 13,683,000 | 4.5417%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及致歉声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不超过1,325,900股,其中喻丽丽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311,500股,曾万辉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4,400股。本次减持完毕后,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合计实际减持数量为1,325,900股,未超过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由于减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喻丽丽女士实际减持1,315,900股,超过其预披露减持计划4,400股,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不一致。曾万辉先生实际减持10,000股,未超过其预披露减持计划。除此之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已第一时间提醒喻丽丽女士今后审慎操作个人股票账户交易,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喻丽丽女士就本次未按照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事件致歉如下: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未按照减持计划减持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此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3、本次减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