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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0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11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完成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9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2,699,707.5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240,292.4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第899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1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23,667.0021,687.5391.64%
2JM5400型图形芯片研发5,758.005,758.001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3.03100.03%
合计39,425.0037,448.56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主体部分已于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已具备主要使用功能。虽然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序号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主要为在原有经营场所全部改建为生产装配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新建综合研发中心、调试试验中心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于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工程尚未完成结算和工程验收,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结算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完成日期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完成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和结算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是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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