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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江西省长江最美岸线(彭泽段)示范项目(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江西省长江最美岸线(彭泽段)示范项目(PPP)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49,697.72万元,公司拟参与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该部分投资额为人民币27,473.63万元,项目规模0.402万吨/日;

2、同意公司以股本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5,810万元投资彭泽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0%;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 2019-123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3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参与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中标价格为人民币4,699,68.92万元,负责中山市东凤镇、阜沙镇、港口镇的中南村和下南村内未达标水体的整治提升工作;

2、同意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山首创葛洲坝生态环境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51万元,持股比例51%;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 2019-124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 2019-125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引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引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实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9,982.57万元,通过投资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

2、同意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北京水汇壹号环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李章、张萌、谢元祥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 2019-12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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