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12证券简称:粤金曼5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旭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明鼎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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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明鼎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924,33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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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控股公司深圳市大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转让控股公司深圳市大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6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转让控股公司深圳市大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6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