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项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10日,公司曾就所持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编号:临2019-006)。
2019年1月30日,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就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宜签署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具体详见公司于次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9-009)。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总值为190,927,900.23元。
2019年11月1日、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青岛市黄岛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的全部土地收储补偿款,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11月4日、12月1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19-034、临2019-036)。
2019年12月30日,接公司财务部门通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公司本次土地收储事宜不执行政策性搬迁政策。因此,本次土地收储预计产生的税前收益约100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