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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0

2019年培训情况的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未完成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创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于2019年12月26日对捷捷微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9年12月26日

2、授课人员:杨锦雄

3、参加培训人员:捷捷微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介绍了:

1、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包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新旧法规对比和新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影响。

2、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包括最新的并购重组法规概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主要变化和重组新规的主要影响。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相关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最新的审核理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更好、更规范的开展资本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锦雄 彭良松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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