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9-05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钽业”)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导”)、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公告日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620.51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76%。现将相关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日常经营相关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8年度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资金 | 2019年3月 | 货币 | 2.50 | 宁人社函【2018】711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 | 东方钽业 |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 | 2019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 | 2019年8月 | 货币 | 5.00 | 宁财(企)指标【2019】13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3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2018年石嘴山市企业稳岗补贴 | 2019年10月 | 货币 | 46.50 | 宁人社发【2015】126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4 | 东方钽业 | 石嘴山市商务局 | 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 2019年10月 | 货币 | 38.30 | 宁财(企)指标【2018】79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5 | 东方钽业 | 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2019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标准修订补助经费 | 2019年11月 | 货币 | 1.00 | 有色标委【2019】89号 | 否 | 与收益相关 | 否 |
6 | 东方钽业 |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局 | 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 | 2019年12月 | 货币 | 110.81 | 石科发【2019】4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7 | 东方超导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2018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资金 | 2019年4月 | 货币 | 7.07 | 宁财(企)指标【2019】26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8 | 东方超导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2019年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清算资金拨款 | 2019年4月 | 货币 | 18.53 | 宁财(企)指标【2019】28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9 | 东方超导 | 石嘴山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共享杯”第四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奖金 | 2019年10月 | 货币 | 6.00 | 宁科高字【2019】16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0 | 东方超导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共享杯”第四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奖金 | 2019年11月 | 货币 | 10.00 | 宁科高字【2019】16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1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钽铌废料的高效回收与清洁提取工艺研究 | 2019年12月 | 货币 | 40.00 | 宁科资配字【2019】37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2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贷款贴息 | 2019年12月 | 货币 | 200.00 | 宁财(企)指标【2018】79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3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出口信用保险 | 2019年12月 | 货币 | 73.70 | 宁财(企)指标【2018】79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4 | 进出口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出口信用保险 | 2019年12月 | 货币 | 13.60 | 宁财(企)指标【2018】793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15 | 东方钽业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2019年知识产权补助资金 | 2019年12月 | 货币 | 47.50 | 宁财(教)指标【2019】608号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合计 | 620.51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上
述政府补助620.51万元中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619.51万元,公司拟将计入其他收益419.51万元,冲减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余1.00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公司拟将计入营业外收入。
4、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政府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