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9-53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声向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慎重考虑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因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署及费用支付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以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20年1月15日(周三)下午14:00在深圳
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