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1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3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60.50%股份的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在2020年1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通过上述提案程序向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追认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惠柏新
公告编号:2019-047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2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投资设立金山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追认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