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LTD.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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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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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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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1月6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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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和登记事宜,根据非公开发行和登记的结果,公司总股本由???????????股增至???????????股。公司注册资本须对应变更,从人民币???????????元变更为人民币???????????元。?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相关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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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原文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2001]4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3600001132229。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2001]4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000723915976N。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593,62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2,153,351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9000万股。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总股本为9000万股。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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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868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2011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目前,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0,000,000股。经公司2011年4月29号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330,0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38,663,125股。
经公司2016年9月8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789,593,625股。
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868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2011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目前,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0,000,000股。 经公司2011年4月29号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330,0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38,663,125股。 经公司2016年9月8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789,593,625股。 | 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868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2011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20,000,000股。 经公司2011年4月29号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11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330,000,000股。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发行后公司普通股总数为438,663,125股。 经公司2016年9月8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789,593,625股。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563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559,726股。2019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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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42,153,351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现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事宜。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