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亦称“鑫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实施进程中,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计算标准、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异补偿金额、补偿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