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234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9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2月2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俞凌先生召集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提名李丙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丙晓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发布的关于提名李丙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旭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李丙晓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黄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旭女士发表了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鉴于李丙晓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以及发布的关于提名李丙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李丙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取消。
公司股东董爱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名黄旭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原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股东董爱民先生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董爱民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爱民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单独持有公司4.20%股份的董爱民先生的临时提案;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
附件:黄旭女士简历:
黄旭,女,汉族,196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1992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1997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04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06年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旭女士于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