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晓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自2020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6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6人,会议由杨遂运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晓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19-035
术”和“BRICC煤焦油非均相悬浮床加工技术”,完成两个规模(20万吨/年和50万吨/年 )BRICC煤焦油非均相悬浮床加工项目的技术许可,曾参与完成多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973课题。2018.06 至今,担任新疆大学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特聘教授,从事煤液化、煤油共加工、煤焦油加氢及精细化学品研究及产业化技术开发和服务指导。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东方碳素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