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19-110 |
可转债代码:113008 |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唐电嘉兴基金”)
(2)投资金额:17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特别风险提示:唐电嘉兴基金主要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唐电嘉兴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此外,唐电嘉兴基金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为了进一步发展自身的投资业务,同时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电气投资以自有资金1700万元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唐电(嘉
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电嘉兴基金规模为4000万元,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本项目已经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批通过。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唐建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RJ5K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燕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701-70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唐建信同时为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2、大唐建信的主要管理人员
王海燕,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任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英吉,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副主任(兼),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立春,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自保筹备组理赔/风控部负责人,现任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
3、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大唐建信已于2018年5月29日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8225。
大唐建信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目前,大唐建信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为: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大唐建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唐建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亦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泰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67480746P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海燕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10层1001-1003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大唐泰信是大唐建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
三、唐电嘉兴基金基本情况
(一)唐电嘉兴基金名称
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0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为:SEP310。
(二)唐电嘉兴基金的存续期限
唐电嘉兴基金的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2018年9月28日)起五(5)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期限。
(三)唐电嘉兴基金的出资人结构
唐电嘉兴基金的出资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
(四)唐电嘉兴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和实缴情况
本次电气投资向唐电嘉兴基金投资后,唐电嘉兴基金的基金规模为4000万元,原实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
合伙人性质 |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方式 |
普通合伙人 | 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200 | 货币 |
有限合伙人 |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1700 | 800 | 货币 |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 1700 | - | 货币 | |
合计 | 4000 | 1000 | - |
基金各合伙人将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完成实缴出资。
四、唐电嘉兴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模式
本次拟投资的唐电嘉兴基金全体合伙人确认委托大唐建信担任唐电嘉兴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向唐电嘉兴基金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具体包括:负责协助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各项投资业务的投资决策;寻求、开发有投资价值的潜在投资项目;对拟议投资及拟投资项目公司进行审慎的投资调查和评估(包括聘任专业顾问提供外部咨询服务);组织进行投资条款的谈判,准备有关投资的文件,实施投资项目及完成投资;对投资和投资项目公司以及取得投资回报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唐电嘉兴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项目投资、投资退出以及对被投资项目公司行使股东权利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1名,大唐泰信委派1名,电气投资委派1名。任何项目投资、投资退出意见的做出需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的同意。
(二)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作为唐电嘉兴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仲裁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或和解等;根据合伙协议决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向全体合伙人的分配及有限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分配等。
普通合伙人承担的义务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依据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等。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约享有表决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取得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等收益;定期获取基金管理报告等。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企业费用、亏损或者终止的责任等。
(三)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管理费
在唐电嘉兴基金终止前,应向管理人计提并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率为年费率为1%/年,按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进行计提。
2、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亏损分担
唐电嘉兴基金之投资项目收入在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和债务后,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如下比例和顺序进行分配,分配时间不应迟于收到投资项目收入后30个工作日:
第一,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第二,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第三,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直至该等分配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优先收益。全体合伙人的优先收益是指就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其根据本条第一和第二条分配的金额后的每日余额,按8%/年收益率(按单利计算)计算得出的相当于利息的金额(按一年365天计);
第四,以上分配后的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业绩分成”),剩余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比例)。
唐电嘉兴基金的经营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五、唐电嘉兴基金的投资模式
唐电嘉兴基金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主要通过获得及处置目标公司股权,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唐电嘉兴基金所投项目主要将通过协议转让、并购或者其他方式实现退出。
六、风险揭示
唐电嘉兴基金主要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唐电嘉兴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此外,唐电嘉兴基金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