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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3日、9月8日、10月8日、2019年1月12日、2月28日、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088、094、2019-001、017、053)。

二、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补充说明

1、破产债权清偿款的支付依据

2019年12月12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可供此次分配的部分破产财产总额69,904,319.06元,在优先清偿、预留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依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普通债权。可供此次普通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43,911,577.27元。

参加此次破产财产分配的普通债权总额382,177,718.11元。分配方案为:对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额为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全额进行清偿;对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额超出10,000元的部分,按照11.2%的比例进行清偿。

法院裁定确认公司对华东重工的普通债权为341,966,537.86元,按照上述分配方案,此次分得清偿款38,309,132.24元。

2、后续债权清算款的预估

根据方案,此次分配预留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5,321,439.03元,用于清偿尚未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破产财产交易税费及破产清算环节企业所得税等。如预留额较实际清偿尚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将在以后进行分配。以后分配时,参加分配的普通债权包括此次分配前已申报但未获清偿部分的普通债权以及债权人会议召开后补充申报的普通债权,具体分配比例和分配额由管理人根据以后分配时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目前尚无法预计。

3、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自2012年度开始,公司先后采用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对华东重工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确认的华东重工应收款项333,732,242.78元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此次收到华东重工管理人支付的第一次分配的破产债权清偿款38,309,132.24元应按坏账准备转回处理,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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