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富奥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7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对2018年12月修订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序号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拟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预算或计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应当拟定相关事项的预算或计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2.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事项除外)、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预算或计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外的如下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一年内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买;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事项除外)、收购出售资产(本条第三款约定的事项除外)、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预算或计划,并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10%的对外投资事项。 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之外的如下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一年内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买。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