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和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722号)的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分别出具了《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上述认购对象出具的《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内容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西南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西南证券股份,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二、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西南证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