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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19年第7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自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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