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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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19年12月24日簿记建档,并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4.10%,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