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办理部分股份质押业务的公告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通知,获悉上述股东分别与国运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运租赁”)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各自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 日 | 质押到期 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青龙控股 | 是 | 2,310,000 | 6.84% | 0.69% | 否 | 否 | 2019年12月24日 | 2021年3月24日 | 国运租赁 | 青龙控股自身资金需求 |
陈家兴 | 是 | 7,200,000 | 10.10% | 2.15% | 否 | 否 | 2019年12月24日 | 2021年3月24日 | 国运租赁 | 陈家兴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9,510,000 | 9.05% | 2.84%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其控制的组织—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家兴 | 33,774,705 | 10.08% | 16,272,000 | 23,472,000 | 69.50% | 7.00% | 0 | 0 | 0 | 0 |
青龙控股 | 71,300,654 | 21.28% | 47,000,000 | 49,310,000 | 69.16% | 14.72% | 0 | 0 | 0 | 0 |
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528,200 | 0.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05,603,559 | 31.52% | 63,272,000 | 72,782,000 | 68.92% | 21.72%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3,027.2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67%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04%,对应融资余额9,850万元;
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3,027.2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67%,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04%,对应融资余额9,850万元。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青龙控股、陈家兴先生及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青龙控股及陈家兴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