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8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 2: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周博潇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陈来红先生);监事会成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西电电力成立合资公司开展茶园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西电电力成立合资公司开展茶园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号)。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及其所属江西远达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及所属江西远达拟发行脱硫脱硝服务费收益权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6号)。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