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韶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2019年省级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奖励资金1,218.76万元,本次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2019年省级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奖励资金属于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公司在收到补助后,按照及时性原则,将补助资金1,218.76万元计入递延收益核算。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递延收益科目,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预计的10-15年内,每年影响公司损益的金额为81.25-121.88万元左右。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收款凭证;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