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53号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拟向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矿业”)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化肥业”)持有北京宜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宜化”)51%的股权,你公司与宜化集团矿业同属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予以核查:
1. 据披露,北京宜化为贸易类企业,经年来经营状况不佳,目前处于停业状态,2019年1-11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3.55万元,且因涉及民事诉讼案件,存在未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文书的情况,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结合你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增加流动性和改善经营业绩的目的、你公司所获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充分说明出售标的公司股权事项是否符合你公司发展战略和业绩改善的目的,以及在2019年底启动上述股权出售交易的必要性和商业实质。
2. 据披露,本次交易价款由宜化集团矿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宜化肥业付讫,交割手续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办理完毕。请
你公司说明上述股权出售事项是否能在本年度确认完成,以及对你公司本年度损益的具体影响数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3. 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进行说明,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我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