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金环绿纤本次增资旨在增强其资本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增强金环绿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增资有助于金环绿纤发展新材料及绿色纤维转型业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转型方向。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金环绿纤本次增资及引入外部投资者事项。
独立董事:熊新华、胡天龙、杜杰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