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项目建设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洋丰集团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