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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控科技: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4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233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单独披露事项除外),现将有关统计情况部分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涉案金额合计为13,719.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4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2,744.46万元,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2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0,974.79万元,占累计涉案总金额的80.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与山东天一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水务”)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坊商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本公司返还天一水务货款152,000.00元,支付违约金15,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付清。本公司不服判决,依法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判决已于2017年6月21日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并发回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员法院重审。

2019年2月28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本公司延期交货,

返还天一水务货款152,000.00元,支付违约金15,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付清。本公司不服判决,依法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8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鲁07民终2673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中已结案的涉案金额为13,719.25万元,尚在执行和审理中的涉案金额为0万元。鉴于尚未结案的诉讼金额为0万元,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为0万元。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统计表》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4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涉案金额 (万元)判决时间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1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永炜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661.362019年3月25日该事项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8民初3987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百赛文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2019年5月15日该事项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豫01民初3950号】判决如下:判令郑州百赛文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贝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
3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温本赫买卖合同纠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1,145.022019年6月19日该事项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0105民初14170号】判决如下:1、被告标盛科技向原告支付货款10,832,838.66元并支付违约金633,346.55元;2、被告标盛
科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万元;3、被告温本赫对上述标盛科技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57.372019年7月25日该事项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5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14968号】和《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14969号】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9月6日签订的《采购合同》; 二、被告(反诉原告)西安国仪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7.9220万元、经济损失3.6万元。
5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494.942019年8月14日该事项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4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书》【(2019)京0105民初40136号】调解结案。
6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瑞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85.352019年10月28日该事项以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调解书》【(2018)成仲案字第1406号】调解结案。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执行裁
定书》【(2019)川0108执3114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7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市建业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80.422019年11月14日该事项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1002财保537号】裁定:冻结被告荆州市建业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804248.69元,若款不足或无效,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合计--2,744.46--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涉案金额 (万元)判决时间处理结果/进展情况
1深圳市科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9.582019年5月21日该事项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1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6民初9643号】裁定:准许原告深圳市科尔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陈文兵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邾爱莲租赁合同纠纷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0.802019年5月30日该事项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3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0212民初5498号】判决:驳回原告陈文兵的诉讼请求。
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俞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4,578.172019年9月19日该事项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9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2民初37469号】,调解结案。
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3,636.542019年10月30日该事项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8民初60441号】,调解结案。
5平顶山森源电气有限公司陕西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55.412019年11月14日该事项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陕0133民初20979号】,调解结案。
6沧州鑫鹏电子机箱制造有限公司郑州鑫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100.002019年11月20日该事项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冀0922民初3716号】,调解结案。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袁忠琳、董爱民、陆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592.582019年11月25日该事项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5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津0103执保字1913号】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925,809.9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俞凌、袁忠琳、董爱民、陆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1,801.712019年12月16日该事项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津0103民初14682号】,调解结案。
合计--10,974.7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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