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
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悦”)以及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以下合称“减持计划主体”)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99%)。
2019年9月20日,上述减持计划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2019年9月26日,上述减持计划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0%暨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依照规定披露相应的减持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减持计划主体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自2019年9月30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至今,上述减持计划主体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4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综合上述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4日,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核心团队受让方 |
张和平 | 大宗交易 | 20190919 | 20.76 | 69.89 | 0.31 | 王海营 |
20190920 | 20.76 | 60.21 | 0.27 | 王亚朋 | ||
贺静颖 | 大宗交易 | 20190919 | 20.76 | 54.75 | 0.25 | 王海营 |
20190920 | 20.76 | 75.35 | 0.34 | 孙凤良 | ||
西藏永悦 | 大宗交易 | 20190920 | 20.76 | 42.10 | 0.19 | 王亚朋 |
20190925 | 20.61 | 102.92 | 0.46 | — | ||
20190926 | 20.40 | 39.96 | 0.18 | — | ||
20191223 | 21.15 | 101.23 | 0.455 | — | ||
20191224 | 20.56 | 50.00 | 0.225 | 孙凤良 | ||
20191224 | 20.56 | 70.00 | 0.31 | — | ||
集中竞价 | 20191025至20191224 | 22.60 | 222.59 | 1.00 | — | |
小计 | — | — | 889.00 | 3.99 | — |
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获得的股票),其中,大宗交易
352.3万股的受让方为公司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具体受让情况为:王亚朋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102.3万股,持股比例0.46%,孙凤良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
125.35万股,持股比例0.56%,王海营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124.64万股,持股比
例0.56%。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将严格遵守自受让股票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前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上述股票的承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和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390.525 | 1.75% | 390.525 | 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563 | — | 0.0563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0.4687 | 1.75% | 390.4687 | 1.75% | |
贺静颖 | 合计持有股份 | 390.525 | 1.75% | 390.525 | 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0563 | — | 0.0563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0.4687 | 1.75% | 390.4687 | 1.75% | |
西藏永悦 | 合计持有股份 | 1,302.52 | 5.85% | 858.70 | 3.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2.52 | 5.85% | 858.70 | 3.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述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均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后的持股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价格承诺的情形。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