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国?武汉WUHAN ? CHINA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9)050137号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的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报材料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附件: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静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梓豪
中国 武汉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1,738.83 | 112,587,979.78 | -4,639,528.9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25,201.79 | 61,105,361.84 | 69,028,496.8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130,912.39 | 26,975,695.84 | 32,326,145.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322,771.06 | -3,000,282.45 | -2,937,048.60 | |
小 计 | -22,238,395.71 | 197,668,755.01 | 93,778,065.21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6,957,957.28 | 40,330,193.75 | 15,356,956.35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1,133,724.54 | 260,075.25 | 2,675,958.71 | |
合 计 | -16,414,162.97 | 157,078,486.01 | 75,745,150.1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