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10:0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营业执照住所,完善公司住所地相关信息,公司对《公司章程》住所地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冬萍、刘奇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