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1人回避。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签署<订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本次签署《订金协议》表达了协议双方的合作意向,有利于合作双方有效履行承诺,积极推进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同意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订金协议》。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春光已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眼科”)下属子公司重庆新视界渝中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重庆仁霖物业有限公司发生承租物业及采购物业服务的交易,拟向重庆国宾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采购医学检验、放射、麻醉注射及水电气。新视界眼科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上海信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承租物业的交易,拟向上海铄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物业管理中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经研究讨论,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春光已回避表决。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