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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19-01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宋衍蘅女士、欧阳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9,085万股增加至12,115万股,注册资本由 9,085万元增加至 12,115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鉴于公司注册资本额、股本数量等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5)及《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江苏永安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62,977,600.00元对江苏永安进行增资,宁波诚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诚安”)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将不参与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价格参照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 年6月 30日江苏永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494 号),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6,230.00万元。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江苏永安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股东双方经协商后决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5.4082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额的67,115,568.00元计入江苏永安的注册资本,其余295,862,032.00元计入江苏永安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永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48,5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15,615,568.00元人民币。公司将持有江苏永安95.89%股权,宁波诚安将持有江苏永安4.11%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江苏永安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1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9-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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