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0万股,根据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9]7999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8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115万元,公司股本由90,850,000股变更为121,15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第三条 |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0万股,于2019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5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1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