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股票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9-10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第三届监事会的推荐,现拟提名陈华申先生、马会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名分别经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陈华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马会芬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周家秋女士将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后,不再担任公司的监事,但仍将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周家秋女士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1.陈华申,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郑州机械专科学校电气技术专业。1992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北京分析仪器厂服务公司技术员、工程师;1996年8月至2001年9月,任北京北分麦哈克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8月历任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技术质量部经理、技术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6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3年8月至今,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陈华申先生直接持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融通—融丰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4%。陈华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陈华申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2.马会芬,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5年9月至2010年8月历任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助理、服务管理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管理部经理、副总裁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马会芬女士未直接持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马会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马会芬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