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谊嘉信股票代码:300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2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19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谊嘉信、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2室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亮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00MA28GN2A2B |
股东 | 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重组、兼并的策划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08月18日 |
经营期限 | 2066年08月17日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2室 |
联系电话 | 0571-8792818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
陈永亮 | 男 | 中国 | 否 | 执行董事/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拍卖,竞得上市公司股票所致。在取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并完成变更登记后,股权权益将正式发生转移,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5.18%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谊嘉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尚存在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刘伟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4,760,027 股,在取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完成变更登记后将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8%。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伟先生名下所持有的公司 34,760,027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公开拍卖于2019年11月28日10时至2019年11月29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并于2019年11月29日10时结束,拍品流拍。
2019年12月19日10时至2019年12月20日10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最高应价7641.6444万元竞得上述34,760,027股上市公司股票。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华谊嘉信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相关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股票简称 | 华谊嘉信 | 股票代码 | 3000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08号10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有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A股 变动数量: 34,760,027股 变动比例:5.18% 变动后持股数量:34,760,02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如本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