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谊嘉信:关于控股股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4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9-188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财务总监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葭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葭信”)因经营需要,向华夏银行北京玉泉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期限2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华谊葭信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因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经与华夏银行北京玉泉路支行协商确认续贷,展期金额5,800万元,期限三个月,中关村担保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刘伟先生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最终内容以签署合同为准。

2、关联关系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刘伟

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性别:男国籍:中国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1021W-1024W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3亿元实收资本:17.03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段宏伟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07,203,124.68元,负债总额为4,132,937,366.96元,净资产为2,574,265,757.72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9,982,974.22元,利润总额263,319,087.63元,净利润157,788,795.84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6,588,498,031.92元,负债总额为3,783,954,502.96元,净资产为2,804,543,528.96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6,738,630.78元,利润总额360,781,440.94元,净利润271,822,178.8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控股股东刘伟先生

2、担保金额:5,800万元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期限:3个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子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期限为3个月,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刘伟先生为子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4月1日,刘伟先生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6,000万元。

2019年10月14日,刘伟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13,52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刘伟先生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