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徐辉先生、李春福先生、张磊先生、刘伟先生、王彬先生、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雅女士、李丙晓先生、洪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情形。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洪金明、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