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相关材料及尚喜平先生、杜建国先生、周晴先生、王宇女士、曾群女士、张建国先生、岳继鹏先生简历,对公司聘任尚喜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杜建国先生、周晴先生、王宇女士、曾群女士、张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杜建国先生为财务总监及聘任岳继鹏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长期在商业零售相关业务,或在相关领域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均不存在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2019年12月23日
权忠光 | 夏执东 | 王 新 | 金 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