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于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