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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3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50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2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新增:第四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2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通知独立董事和各股东。
第五十一条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第五十二条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
第六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第六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第七十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实施细则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新增:第一百〇一条 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基于规范自身治理的需要,决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依据独立董事建设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公司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对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进行相应修改。

(一)《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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