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赵仁茂、王栋梁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6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总数将由157,379,112股变更为157,369,4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7,379,112.00元变更为157,369,440.00元。(股份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379,112.00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369,440.00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7,379,11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7,369,4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