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通讯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 (大写) 不超过人民币 壹亿贰仟 万元,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的约定为准,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30套房产作为抵押(房产明细见与兴业银行签定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上授信(抵押)字(2019)第021号),并由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董事郑列列提供保证担保。本司具体权利义务以相关的融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